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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2章 从现在开始,卫书记也是有牌面的人了!(第1页)

这次干部调整非常快速,仅仅两天时间,就走完了市内所有流程。包括哪些流程呢?首先就是组织部干部考察。一般来说,书记办公会议有了动议,组织部就可以开始干部考察流程。实际上,只要书记有指示,干部考察流程就可以启动。如果是正常干部调整,流程会走得长一点。反正也不太急。这次在杨书记的要求下,丁学辉亲自带队,组织部“倾巢而出”,分成数个干部考察小组,分赴各单位进行考察。丁部长亲自去的南河县。因为南河的人事异动最大,等于县长县委书记都要换人。第一个谈话对象,就是现任县委书记陈勇。既要征求他自己对这次调动的意见,同时也要征求他对继任者的意见。在丁学辉赶赴南河之前,杨峰就亲自给陈勇打电话沟通过,陈勇表示服从市委安排。他也确实不想在南河再待了。南河县委书记这个位置,真的挺考验人的。比其他所有县委书记都累。陈勇之前,有两任南河县委书记都出事了,现如今都还在大牢里蹲着。究其原因,和金耗子有关。任何一位县委书记上任,金耗子都会尝试进行“接触”,千方百计拉下水。陈勇的两位前任,方当壮盛,抵不住诱惑,相继落马。最后组织上考虑再三,让陈勇这位“老同志”出任南河县委书记,总算是勉强稳住了阵脚。不过陈勇干了几年之后,也感到心身俱疲,加上年纪大了,身体也不好,亲自给杨峰说过几次,不想干了,想回市里养老。这次算是如愿以偿了。对于市委安排金玉兰接他的职务,陈勇也表示认可。唯一有些担心的是,金玉兰是女同志,怕镇不住场子。南河这些金耗子,仗着财大气粗,加上背后有人,真的什么事都干得出来。不过既然市委有了定论,陈勇也不便多说什么。其后是找金玉兰谈话。接下来是民主评议。顺利通过。组织部派往团市委的干部考察小组,由常务副部长亲自带队,先后找裴一功,江文涛,卫江南进行谈话。组织部这个动作,让团委内部其他不明就里的同志都觉得十分惊讶。裴一功调走,江文涛顺序接班,组织部找他俩谈话相当正常,但为什么还要找卫江南谈话?卫江南刚提的正科级,什么时候轮到市委组织部找他谈话了?还是常务副部长亲自谈。总不能又要提拔他吧?这是要坐飞碟,升到外太空去吗?大伙“疑神疑鬼”的,不知道是个什么章程。直到进行民主评议,才知道,大伙居然没猜错,卫江南真的要动了。只是不知道是提拔呢,还是调任。但看副部长那个架势,极有可能是提拔。特么的,这样坐飞碟,真的不会因为速度太快而压得粉身碎骨吗?事实证明,卫江南同志身体倍棒,吃嘛嘛香,坐什么都扛得住!干部考察,民主评议一天完成。次日就召开市委常委会,上会研究。如你所知,基本上就是走个过场。尤其是人事问题,特别敏感,一般情况下,是不会有人随便开口质疑的。哪怕卫江南这个提拔着实透着“诡异”,也还是无人质疑。大家都和王洪达当初的认知一样,认定这是高妍与杨峰的一次“私下交易”。杨峰马上要走,给高妍一个面子,给将来留下见面的余地。但这又如何呢?只要王洪达,刘楚祥这两位副书记不反对,其他同志,能有什么意见?包括丁学辉都不可能阻拦得住。常委会全票通过。随即开始干部任职公示。(注1)这是去年才实行的一项新制度。七天之后,公示期满,这次人事调整涉及到的八名领导干部,分别履新。团市委这边,为裴一功书记举办了简单而又隆重的欢送会。说实话,裴一功对这个任命是有些措手不及的。他没想到这么快就会调任新职,原以为最起码要等到超级女声总决赛之后,才算是出了实实在在的成绩嘛。谁知闭门家中坐,乌纱天上来!在他自己完全没有半点心理准备的情况下,突然就变成南河的一县之长了。虽然和他当初预期的县委书记略微有些差距,但也已经是非常之好了,在此之前,尤其是郑市长调走的时候,他做梦都没想到自己真的会当上县长。而且金玉兰也是高妍线上的人,他调往南河之后,只要端正态度,摆正位置,好好协助金玉兰,相信应该是合作愉快的。所以,裴县长内心还是非常愉快,兴兴头头地去南河上任了。接下来,自然是团市委内部的人事调整。其实不用宣布,大家也早已经清清楚楚。因为在公示阶段,团市委内部的工作交接,实际上已经完成。江文涛已经开始接手全盘工作,裴一功当起了甩手掌柜。卫江南的任命虽然也还是激起了波澜,但在得知他没有提升级别,依旧还是正科级之后,一些心里愤然的同志,稍微好受了一点。不过私下里的议论还是少不了。正科级团市委副书记,算是开了先河。这些议论除了有些酸,也有些“不屑”。还以为你多牛逼呢,高市长到底还是有所顾忌的嘛……卫江南才不去理会这些议论,在裴一功没调走之前,先就给自己的青发部配齐了工作人员。青发部本来就有两个编制。他自己成了团市委副书记,兼任青发部长,总不能连整理文件这样的工作都要自己做吧?这个理由很大,任谁都不好反对。于是,卫江南的战友刘大夏,就成功从下边县里调到团市委青发部,直接解决副科级编制,成了青发部副部长。光杆部长能忍,光杆副书记,绝不能忍!从现在开始,卫书记也是有牌面的人了,有了“小跟班”……注1:2002年7月,中央颁布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明确规定,实行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前公示制度。提拔担任地(厅)、司(局)级以下领导职务的,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,在党委(党组)讨论决定后、下发任职通知前,应当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。公示期一般为7至15天。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,办理任职手续。2014年1月,《条例》进行修订,规定涉及破格提拔的,应当说明破格的具体情形和理由。